进口不锈钢材料的注意事项
信息来源:求和不锈钢 时间:2018-10-11 16:14:13 浏览次数:-
1、材料标准
现在,我们经常见到的进口不锈钢标准有美国ASME标准的SA240、ASTM标准的A240以及日本JIS标准的SUS;经常使用的牌号为304、304L、316L等。下面以304为例来说明它们的表示方法:JIS标准中材料,表示比较简单,就是SUS304这样表示;ASME及ASTM的表示有几种:SA240-304、SA240TP304、A240-304、A240TP304,实际上,中间加-与加TP的意思是一样的。我们到前面有304L的材料,其中L为后缀,表示含碳量较低;经常可以看到的还有H,表示含碳量较高,主要使用在温度较高的场合;另外常见的还有N,表示加元素N,提高强度。有时候,我们还可以在后面见到:2B,No.1等后缀,这些后缀表示的是材料的表面状态;2B表示热轧加冷轧后,表面较好,达到镜面要求的钢板;2D表示热轧加冷轧后,表面一般的钢板;No.1表示热轧表面。
2、关于材料的代用
在我们许多人心目中,材料"以高代低、以厚代薄"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不需要多管,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,下面我们以304、304L、304H为例来进行说明:一般来看,304比304L有更低的含碳量,更好的耐腐蚀性,因此可以代替304材料使用。确实304L满足304的要求,而且比304更好,好像可以自动替代304,但从力学性能看出,304的强度比304L高,当按304设计时,用304L替代,就会造成强度不够;另外,在我国压力容器标准GB150-1998中4.1.6条规定:奥氏体不锈钢的使用温度高于525℃时,钢中含碳量应不小于0.04%。可以看出304中大部门可以使用,但304L不能够使用。因此,认为304L可以代替304使用的观点是错误的,能不能使用与使用场合有关,而且按照容规规定,我们都没有权进行"材料代用",只有原设计部门才可以有权进行"材料代用"的工作,这一点请大家千万要记住。